• 焦和顺:用责任诠释敬业奉献

    201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焦和顺从副庭长岗位上退了下来,此时已经55岁的他,仍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一如既往兢兢业业地工作,继续默默地挥洒自己的汗水,用乐观健康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谱写人生新的篇章,获得了全院干警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近日,焦和顺作为敬业奉献先进典型入围3月份“泰安好人榜”。

    自1987年从部队转业到市法院工作以来,焦和顺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审监庭副庭长、副县级审判员。在法院工作20多年来,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法院工作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连续4年被评为市优秀公务员,4次荣立三等功,还被评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维护老年人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当过兵的人啥都不畏惧,上得了战场打得准枪,就不怕坐堂问案敲准法槌”。“老焦”当时还是年轻的“小焦”的时候,他就暗下决心,扑下身子静下心,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的同时,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的法学专著。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深入调研,积极和同志们探讨在民事审判中存在的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审判的交叉问题、再审制度的价值目标等问题,为更好更准地办理民事审判及审判监督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当时,指导焦和顺办案的张法官比他还要小两岁,他却丝毫不介意,师傅长师傅短,整天跟在张法官身后问这问那:当事人在法庭上的陈述是否与事实相符,某份证据能否采信,调查的时候怎样才能直切焦点,法律规定不明确时该如何裁判问题一个接一个,有时连张法官也招架不住,小焦就去档案室翻卷宗,去图书馆查资料,跑到高校请教法学专家教授。日积月累、年复一年,正是凭着满腔热情和一股子拼劲儿,焦和顺的理论功底逐渐扎实,审判经验日渐丰厚。潜移默化中,他的身份角色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从法庭上的反应迟钝变成了思维敏捷,当事人哪怕细节上最微小的虚假陈述,他也能当场发现、立刻拆穿;从合议案件时的张不开口变成了侃侃而谈,常常是一帮年轻人争得面红耳赤,最终是他的意见获得一致公认;从法庭下的请教他人变成了指导他人,连师父张法官也时不时地问,“小焦,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案件逐年增加。面对办案压力,作为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焦和顺以百倍的热情和精力全身心投入到审判工作中。为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他几乎没有完整地休过双休日,没有休过年休假。从事再审案件审理时,疑难案件、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加,作为一直工作在民事商事审判第一线的老审判员,焦和顺以大局为重,主动配合庭长工作,牺牲周六休息日,加班加点担负起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的审理。十年如一日,晚上最后熄灯的办公室一定是焦和顺的。有一年冬天,焦和顺去离城30公里的山区送开庭传票,车辆在雪地里“趴了窝”,为保证按时开庭,他三步一滑、五步一跤,跌跌撞撞走了3个小时才到达目的地。没想到,他回来时在黑暗的山路上摔倒,小腿碰在尖锐的山石上,被划开10余公分的大口子,白花花的骨头都露了出来,至今伤疤清晰可见。焦和顺的付出没有白费,案子最终如期开庭并得以公正裁判。

    在审判工作中,他注重办案效果,始终把办案和法官的社会责任感联系起来,潜心钻研民事审判业务,练就了独特的审判艺术,具有高超的调解技巧和调解能力。他注重庭审引导,针对不同矛盾的特点、不同的当事人,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做疏导工作,使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妥善解决了矛盾,更使许多积怨很深的当事人在他的调解下握手言和。办案20多年来,他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当地律师界公认,案子交到焦法官手上,他们放心;焦法官作出的裁判,他们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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