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卖给小学生 到底可不可以

    近日,有市民拨打12345民生服务热线反映,称尚未成年的孩子在监护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从手机店内购买了一部手机,家长认为商家的行为欠妥当,应当予以退货。经工商部门协调,双方达成退货协议并完成退货手续。

    近日,督办员与市民李先生取得了联系。据李先生介绍,最近孩子的老师告诉他,孩子上课期间玩手机。李先生这才意识到孩子可能是私自使用压岁钱买了手机。“开学以后没有多久,我发现孩子口袋内装有手机充电器,当时孩子说是同学的,我也没有在意。”李先生说。

    之后询问孩子得知,孩子在3月份的时候使用过年的压岁钱私自购置了一部手机,当时花费了699元。“年前的时候,孩子多次跟我提过买手机的事情,我觉得孩子还太小一直没有同意,而且这个阶段的孩子应该以学业为重。”李先生告诉督办员。

    但是在手机店退货的时候,李先生遇到了阻碍。李先生认为,自己的孩子才12岁,属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购买手机的事情没有得到监护人的同意,而商家私自将手机出售给未成年人行为欠妥当,应该予以退货。“商家承认孩子私自购买手机的行为,但是并不同意退货。”李先生说。

    经岱岳区工商局协调,双方达成协议,商家以600元的价格退货。“作为家长,我也有责任,以后要做好监督作用。”李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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