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观点:对业主委员会缺乏认识让业主失去话语权

    中华泰山网讯 (记者 杨文洁) 针对小区物业收费提高是否合法,业主该如何维权等问题,山东纵观律师事务所赵志远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收费标准应该以此为依据,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一旦对内容和收费标准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可单方面提价。

    “当然,物业公司也有权调整物业管理费用,但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就物业服务成本变动情况进行公示,并经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 (双过半业主) 同意,方可进行调整。” 至于收费的标准,赵志远律师说,虽然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将实行市场定价,但政府指导价也具备参考性,若业主认为物业收费过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出面协商,也可向物价部门进行投诉。

    “目前,我市不少具备条件的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对业主委员会还缺乏一定认识。这也从另一方面导致了小区物业公司管理强势,业主失去话语权的被动局面。”赵志远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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