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 交警一天处罚246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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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现场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记者 张建 摄

    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张建)驾驶人骑电动车沿道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看似走了近路、图了方便,却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3月1日,泰安交警集中开展了非机动车、行人、代步车突出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开出罚单,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月1日一大早,记者来到东岳大街与青年路路口,交警城东大队勤务二中队的民警就已经在此执勤,重点对违法的电动车、行人等进行查处。“等红灯时禁止越线,这样不仅影响其他车辆通行,也给自己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现场执勤的一名交警一边给电动车驾驶人讲解交通规则一边指挥驾驶人将电动车退回到白线以内。

    这边的电动车驾驶人刚退回,另一名骑电动车的驾驶人沿机动车道逆行而来,这名驾驶人骑着电动车沿青年路一侧机动车道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到十字路口处时被交警拦下。“沿着机动车道行驶本来就违反了交通规则,逆行就更不对了,这样太危险了。”交警一边说一边引导这位驾驶人到路边停下,给这名驾驶人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依法对这名驾驶人进行了处罚。

    据现场交警介绍,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最终,这名骑电动车沿机动车道逆行的驾驶人被罚款20元。“自己没意识到这样骑车很危险,所以这样的处罚我能接受,下次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不再走机动车道也不逆行了。”这名驾驶人说道。

    交警泰城东大队勤务二中队民警王耿介绍, 仅3月1日9时到11时的两个小时里,在东岳大街与青年路十字路口和东岳大街与奈河东路十字路口,两个路口共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43起。“这些违法行为中,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占违法总数的80%以上。”王耿说,除此之外还查扣非法代步车3辆,其他违法行为6起。

    记者从泰安市交警支队获悉,3月1日当天,交警在城区的13处主要路口设检查点,共计处罚行人违法行为14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246起,处罚代步车违法行为10起,批评教育278人次。2016年8月1日起,泰安交警开始正式对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开始后,城区非机动车、行人出行秩序明显改善,但依然有不少市民心存侥幸、在路上违规出行。对于非机动车、行人、代步车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行动,对于严重违法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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