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泰城终生禁驾人员名单首发 共7人 涉肇事逃逸等

    为深入推动重点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泰安发布2017年全市终生禁驾人员名单,共7人。

     被终生禁驾的原因:

    1、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典型案例

     1、一块后视镜,揪出逃逸犯

    2015年08月05日05时50分许,李某驾驶鲁JTZ09*号正三轮摩托车沿博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税务局门前时,将沿路同向在前骑自行车的张某撞倒,后李某驾车逃逸,致使张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城东大队办案民警历时12天,调取相关监控录像150余小时,走访5个乡镇16个村庄,排查车辆800余辆,最终于08月17日将正在田中干活的李某抓获,并当场指认了肇事车辆。

    经调查,李某驾驶未按规定年审和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而且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小型轿车碰撞电动三轮车死亡事故

    2015年07月07日21时25分许,陈某驾驶鲁JP555*号小型轿车沿校场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韩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韩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受损。事故发生后,陈某驾驶鲁JP555*号小型轿车逃逸。

    经调查,陈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且发生事故后肇事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泰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3、朱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016年1月29日19时00分许,朱某驾驶鲁JYZ335号小型轿车沿马庄镇北李村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顺行在前的裴某、公某、李某、张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裴某、公某、李某、张某受伤,裴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朱亮亮弃车逃逸,2016年1月30日11时朱某到交警队投案。

    经调查,朱某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未保持车辆安全间距及弃车逃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构成犯罪,被岱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4、肇事逃逸终落网,终生禁驾不留情

    2013年7月28日5时15分许,杜某驾驶无牌桑塔纳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东平县城赤脸店街佛山小区南门东侧时,与步行由南向北过马路的刁某相撞,造成刁某当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杜某将肇事车藏匿于一亲戚处外逃。2015年4月26日,上网逃犯杜某被抓获。

    经调查,杜某驾驶机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交通肇事后逃逸,被东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5、醉酒 肇事逃逸

    2015年3月4日21时许,山东省宁阳县乡饮乡曹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宁阳县万乡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乡饮乡姜厂村北时,与步行的山东省宁阳县乡饮乡姜厂村颜某某、颜某龙发生交通事故,致颜某某当场死亡,颜某龙受伤,肇事后曹某某驾车逃逸之道路交通事故。曹某某于2015年3月5日00时20分到宁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一中队投案自首。经调查,曹某某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宁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被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安全文明出行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行为规范和社会责任。借此机会,向所有交通参与者发出文明交通的倡议:安全谨慎驾驶,是每个驾驶者的必备素质,希望所有的驾驶人,牢记领驾照时的誓词,每次开车上路严守交规,礼让三先,文明驾驶。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