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 一公司被罚

    无照经营是违法的,这个众所周知。不过,为无照经营者提供营业场所也是违法的,这个您知道么?近日,我市一家快递公司就因为无照经营提供便利构成违法被处罚。

    近日,泰山区工商局省庄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快递经营网点负责人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从事货物配送服务。该网点负责人刘某以个人名义与某快递公司签订了经营权转让合同,承包了该公司的营业点,以快递公司的名义收发快递,并向其按件支付管理费。刘某将揽收的货物暂放在营业点,集合一定量后运往该快递公司仓库,并由快递公司发往全国各地。派送的快递也是刘某从公司仓库拉走后分发至收件人。该快递公司于两个月时间内,在明知刘某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为其提供保管和仓储等便利条件,至查获时获得违法所得4.4万余元。

    根据相关规定,泰山区工商局责令该快递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生活中,市民如果要将相关场所租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一定要查看对方是否办理了营业执照。千万不要只顾收取租金,而将经营场所租给无照经营户,否则受到工商查处得不偿失。市民在发现店铺无照或无证经营时,也应积极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主管 泰安日报社主办 地址:泰山大街333号泰安传媒集团22楼 联系电话:0538-6272000 邮编:271000

    中华泰山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my053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B2-20100031号 鲁ICP备08005495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举报电话:12377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鲁公网安备 370902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