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证土地证“一本”搞定 “老房本”可不换依然有效

    近日,记者从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自7月26日起,我县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所有土地、房屋、林业等不动产登记工作,都将在新机构、按新体系统一受理,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2016年7月26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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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县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大厅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民刘先生高兴地接过刚刚办理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刘先生告诉记者,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办理房产和国土登记后会分别领取房产证、土地证两本证书,而在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只需要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即可登记包括土地、房屋在内的不动产信息,十分方便高效。

    “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登记申请、受理、审批、登簿发证一站式服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张主任告诉记者,“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具有全国范围内唯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记载了不动产权证书号、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及权利其他状况等内容,增设了激光镭射防伪标识,对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了解到,截止到31日下午3时许,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办理颁发统一的《不动产证书》31份,《不动产登记证明》86份,我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有序开展。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原登记机构颁发的土地、房屋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市民不用急着换领新证。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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