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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考招生要不要向中西部倾斜

    在对高校招生公平的讨论中,有学者将不同省份与特定区域、人口的高考分数与录取分数线进行绝对意义上的比较,对此,笔者不能苟同,高校招生公平不能只从高考分数与录取分数线绝对值平等上来判断,还需要从其具有特殊的社会价值方面来判断。

    高考分数及高校录取分数线背后的社会价值判断

    高考分数及高校录取分数线所蕴含的选拔人才涵义,从根本上说是由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决定的,如持续实施的对少数民族考生进行照顾的政策。而且,高考分数的社会价值并非可以按照分数绝对值从高到低排序。高考分数及高校录取分数线的社会价值具有相对性,在一个区域内同一高考分数对于不同考生的价值不一样,对于不同区域考生的价值更不一样,既包含普遍意义的价值,也包含着特殊意义的价值。这种特殊价值源于人的价值是一种特殊的价值形态。

    对此的认识不仅源自理论,还源自对我国实际政策效果的体悟。2013年暑期,我们专程到西藏看望毕业十周年的校友,并在西藏成立了福建工程学院校友会。这批受国家委托定向培养的建筑类专门人才,以专科生为主,回到西藏,绝大多数很快成为了行业骨干。当时西藏住房与建设厅厅长告诉我们,这批人才极为宝贵,因为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西藏建设事业特别是基层建设事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人才总量严重不足,这批毕业生大多数相继被补充到基层领导岗位,离开建设系统。全区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奇缺,如给排水专业人才全区仅有一人,希望学校能持续为西藏培养建设类专业人才。

    为此,学校与西藏住建厅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开始专门安排建筑类专业计划面向西藏招生。几年来,学校对来自西藏的学生采取了特殊的学习帮扶与生活照顾政策,帮助他们摆脱入学分数较低的困境。

    实际上,对一定区域及族群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方面给予特殊倾斜政策是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一项战略措施。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区域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在一定条件下,倾斜支持部分高考分数低一些的学生到东部高校接受高等教育更具有特殊的社会价值。培养一个中西部地区包括东部地区的基层或老少边贫地区回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技术人才,对于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极为重要,其特殊的社会价值应当得到充分认识与高度肯定。国家对这些地区或类别的考生给予一定的计划数量倾斜与招生照顾政策支持完全是有必要的。

    高校招生计划面对需求冲突应当强化价值统筹平衡

    高校招生计划调控引发的社会问题根本上是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导致的,而这种不平衡之所以引发社会问题,关键在于其激发了高等教育需求之间的冲突。一个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面对的需求,在总体上是国家需求,但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个体需求、产业需求、民生需求、区域需求等等,这些需求往往相互交织,常常出现矛盾。

    我们既不能只讲国家需求而不注意具体需求及其相互间可能出现的矛盾,更不能因为少数具体需求强烈而妨碍国家需求的总体平衡。国家必须对此进行多层面的统筹平衡。

    首先是战略平衡。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我国的根本制度决定着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应当要比西方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国内区域之间平衡问题,既要看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又要充分认识到这是一个必须通过“积小胜为大胜”朝着共同发展目标不懈努力的过程,不能舍去现阶段应当做的事情。长期支持中西部地区群众享有相对公平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国家战略,在平衡大家接受各种高等教育需求时,应当积极作为、合理安排、持续实施。

    其次是利益平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的任务更加艰巨而繁重。统筹兼顾实质是做好协调工作。协调既是发展手段也是发展目标,是平衡与不平衡的统一。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主要以计划绝对增量为主、适当考虑相对增量作为调控源,既考虑中西部地区群众的利益,又考虑东部地区群众的利益,还包括东部地区高校的利益——有利于缓解部分资源相对充足地区高校生源不足问题。高校招生计划调控的利益协调关键是促进不同地区群众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机会,在补齐欠发达地区发展潜力与后劲的短板上着力。

    最后是动态平衡。高等教育发展规模、结构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必须相适应,既要保持一个较长时期的稳定性,也要根据区域间经济、科技、人口及教育基础的变化适当调整。中国经济发展在今后一个时期内要将培养大批中高级应用技术人才作为重要任务,必须强化战略决策,保持高等教育结构相对稳定,将本科录取率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内,不能不顾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一味扩大本科规模,不能不顾具体区域高考人数减少而一味提高本科在高等教育结构中的比重。同时,随着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中西部地区对人才需求日益强烈,持续缩小中西部与东部地区高考录取率的差距应当作为各种利益平衡的基本原则。

    高校招生计划区域间调整将是一项长期实行的政策

    我国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将是一种长期的客观存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很重要一点就体现在拥有的人才数量与层次上的差距。教育具有社会调节的重要功能,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需要的专门人才是发挥调节功能的具体举措。

    当然,仅靠教育来改变是不现实的,但是,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决定了着要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包括东部地区的基层与老少边贫地区发展,就必须让将这些地区培养的实用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始终处于适度超前或先行的地位。

    有学者用“输血”与“造血”比喻调控支持中西部地区招生计划的关系。实际上,稍加注意国家多年来实施的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政策,就会发现国家一直都在采取“输血”与“造血”并行的措施。需要进一步阐明的是,在当今社会,发展越来越依靠人才和人口整体素质提升的时候,没有人才引领与支撑不行。发达地区如此,欠发达地区更是如此。只有通过人才培养这一“输血”措施,才能促进这些地区“造血”功能的增强,从而实现“输血”与“造血”功能的有机结合。因此,要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在相当长一段时期,“输血”要先于“造血”,要通过“输血”促进“造血”;而且“造血”重在创造有利于人才留得住、用得上的条件与环境。

    由于历史与地理原因,区域间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高等教育资源不平衡状况改变起来决非易事,不能一蹴而就。提高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必将是一个漫长过程。因此,我们既要着眼长远,着力缓解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特别是优质资源不足的问题,又要立足现实,解决当前中西部地区群众接受高等教育机会公平的问题。从具体措施上,既要通过国家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高校加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水平,又要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充足的东部地区保持一定比例计划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将之作为一项长期政策来执行。

    可以说,国家实施宏观调控,采取通过东部地区高校招生计划增量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是遵循国家区域协调发展规律、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规律必须采取的一项长期性重要措施。

    (作者系福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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