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心侠侣”献血14年 身患血液病女儿获“回馈”,报销近两万元费用

    最泰安中华泰山网讯 (记者 朱后廷) 泰城一对夫妇一直热衷无偿献血,从2002年以来两人献血都超过一万多毫升,是一对名副其实的“爱心侠侣”。2009年,两人9岁的女儿不幸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高额的输血费用让两人负重不堪。两人无意间得知献血家属可以报销输血费用,便来到市中心血站咨询,前后共报销了近两万元的输血费用。

    大海、小荣(化名)夫妇二人一直热衷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都是泰安市“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获奖者。从2002年以来,两人分别献血13800毫升、10200毫升,是一对名副其实的“爱心侠侣”。2009年,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几乎摧毁了他们原本幸福稳定的生活,两人9岁的女儿不幸得了再生障碍性贫血。虽然经过长年的救治,病情终于稳定,但是高额的输血治疗费用却不在医保范围内,这让夫妻二人分外焦急。

    在收拾整理家务时,妻子小荣无意间发现了当时献血时领取的一张印有“一人献血 全家受益”的宣传单才想起来,他们夫妻这么多年捐献的爱心血液,原来可以让孩子得到爱心回馈。女儿在近五年的治疗期间,夫妻二人陆续在市中心血站报销输血费用17180余元。“也许这就是好人有好报吧。我们两口子有个约定,就是继续参与献血公益活动,我们要把这份爱一直传递下去”。

    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了解到,凡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受五倍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等量的医疗用血,或者其配偶、子女、父母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用血,均属于免费用血报销范围。”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血站工作人员表示,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后,可凭无偿献血者本人的《无偿献血证》、身份证、用血结算单和医院用血证明,以及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关系证明到市献血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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