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区现有消费维权服务站140多家

    最泰安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杨玉杰)昨日,2016年泰安市暨泰山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中百大厦广场举行。活动现场,泰安市以及泰山区工商局、食药局、质监局等单位以及部分企业搭建站台,为市民发放宣传材料,提供维权咨询服务。

    记者从泰山区工商局、泰山区消费者协会了解到,2015年泰山区累计处理各类消费咨询投诉35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累计查处不合格商品霸王条款等案件196起。目前景区、商超、企业维权服务站已经达到140多家,中百大厦一楼就设有消费维权服务站,即投诉和解室。昨日记者走进投诉和解室时,市民王女士由于买到的鞋子不合适正在办理退货业务。工作人员询问原由,验货完毕后生成投诉处理单。顾客签字确认后完成。记者注意到,退货原因一栏写着“不合适退货”。投诉和解室工作人员李秋雯告诉记者,“我们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尽力满足顾客诉求。顾客现金消费我们直接退现金,刷卡消费7到15天内钱款退到顾客卡上。”中百大厦综合管理部主任孙见也告诉记者,“目前国家规定实体店商品7天内不脏不残不影响二次销售等就可退换货。我们实行的是10天之内都可退换货。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目前初步想法是延长时间到15天。”

    参加纪念大会的单位和个人中,较为显眼的是近10位来自山东农业大学的消费维权志愿者。据了解,他们来自学校的消费维权志愿者协会,正站在过道上向来往的行人分发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彩页。会长杜兆林告诉记者,他们协会是2001年成立的,有二三十人,负责学校学生的消费维权。“每年3.15时期,我们都会做消费维权志愿者。平时也会接受学生们的消费维权投诉,大概一年能够接四五个维权投诉。”杜兆林告诉记者,令他印象比较深的案例是学生在学校买到假的充电宝和洗发水,找他们帮忙解决。“我们协会派人跟卖家协商,最后都给消费者退回原款了。因为自己也曾有上当受骗的经历,所以能帮同学维权,特别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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