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供暖季延长10天 暖价每平方米下调2.2元

    最泰安中华泰山网讯(记者 刘小东)1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自2015—2016供热季开始,城区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25.2元,调整为每平方米23元,供暖时间由120天调整为130天。

    据了解,目前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25.2元的供热价格是2008年10月制定,11月17日召开了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确定要下调供热价格。

    根据意见,各热源厂的蒸汽上网价格每吨由160元调整为140元。居民生活采暖用蒸汽终端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每吨160元调整为140元,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由25.20元调整为23.0元,并将供暖时间由120天调整为130天,下调幅度为15.7%。而非居民供热(蒸汽)实行政府指导价,终端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为每吨165元,按房产证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33.60元;工业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限价为每吨175元。

    此外,对市区集中供热范围内持有《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泰安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供热终端到户价格不作调整,继续执行每平方米20.40元。新的价格改革政策自2015—2016供热季开始执行,城区供热价格调整后,循环水供热价格和两部制供热价格再做相应调整。

    据了解,今年全省已经有部分地市下调供暖价格,其中潍坊下调2.6元,临沂下调2.00元,日照下调1.00元,莱芜每平方米财政补贴2.00元,泰安城区居民供暖价格此次则下调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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