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一小区暖气费35元/平 价格能由物业私定?
11月9日,家住孤岛绿海小区的居民赵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其居住的小区物业要求居民缴纳35元每平方米的暖气费。近日大多数住户认为价格偏高想与物业商议,但物业坚持这个价格,并称不交钱就拒绝为居民供暖,随即记者进行了调查。
住户:取暖费价格太高
据赵先生介绍,他居住在绿海小区已近10年,近几年都是按照35元每平方米的暖气费缴纳,今年,他与几位住户联合想向物业咨询一下,为什么取暖费一直居高不下,并想了解一下供暖的花销清单,却遭到了物业强硬的拒绝。
赵先生说,与绿海小区仅一墙之隔的另一个小区,也是只有几栋住宅楼,并且也是物业自己燃煤供暖,但暖气费一直是24元每平方米,为此他们想让物业解释清楚,但物业一直拒绝进行详细的解释,并称如果太多人不交钱,物业今年将不供暖。
物业经理:价格是供暖需要
11月9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绿海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赵经理,据赵经理介绍,定下35元每平方米的取暖费完全是迫于成本的压力,而就算收这些钱,每年到了取暖季,仍旧要亏损不少。
赵经理告诉记者,每年4个月的供暖期,需要花费燃煤25万元,电费8万元,人工费1万多元,再加上维护、管理等开支,一年大概要花费40万元左右,所以只得向居民收取高价的暖气费。
河口区城管局:物业无权提高价格
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河口区城管局集中供热中心的朱主任,据朱主任介绍,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任何民用住宅都必须执行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暖气费,不管用哪一种方式,物业都不可以私自提高价格。
“只要是住宅楼,暖气费价格就都是统一的,商务楼写字间等取暖费会高一些,住宅楼的暖气费必须按照统一的价格进行收取,私自提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朱主任说道。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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