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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称云南旅游遇骗局 消费不满3500元不让过安检

    三门峡曹女士遭遇“窝心”旅游,导游打着“政府补贴”的幌子称——

    “消费不满3500过不了机场安检”

    曹女士将问题反映到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

    今年8月份,三门峡市民曹女士和朋友一行六人到云南旅游,本想会是一次开心的旅程,不想抵达云南后,接待他们的导游却称,之所以他们能享受“如此低价”到云南旅游,是因当地政府给每人补贴3500元让大家购物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所以每人需消费够3500元才行,否则“机场有人等着,过不了安检”。在这种情形下,曹女士和朋友们按导游要求消费了1.6万余元。

    事后,曹女士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导游有关政府补贴的一通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

    遭遇 导游要求消费够3500元,“否则机场过不了”

    9月21日,曹女士向大河报记者讲述了云南旅行的经过。8月20日,曹女士一行六人抵达云南后,接待他们的是昆明景程国际旅行社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

    初次见面,导游的一席话便让大家“怔住”。导游说,大家来这儿之所以便宜,是因为云南政府给每个人补贴3500元,为的是让大家来购物促进经济发展,让他们有工作,山里的孩子有学上。到达购物商城时,他又说:“你不买我不为难你,我带过的团里有游客什么东西都没买的,在机场会有人等着他。在云南购物都是实名制。如果你没有现金,那可以刷卡,没有卡可以用支付宝,再没有我借给你买,你回去还我。”

    “一听这话,我们就带着一颗既感恩又忐忑的心开始买、买、买。”曹女士说,途中,该导游态度恶劣,谁不购物,就让谁离团。如果你因为他的态度蛮横而提出退团,他会告诉你,“我们这里规定行李箱一天只开两次,早上开一次、晚上开一次。你要行李自己坐车到目的地拿。”如果你还是不买,他会一边数出你交的团费,一边数落着让你离开。面对如此强硬的态度,旅行团的人只能选择购物,曹女士和朋友也花费了1.6万余元,买了银器、翡翠、精油等。谁知到最后,该导游核算人均购物才达到3400元时,仍是一阵埋怨。

    事后,曹女士在离开丽江前,联系到该导游任职的旅行社及云南省旅游局等部门后才知道,根本就没有“云南政府给每个人补贴3500元”的说法,完全是导游瞎说。

    核实 旅行社承认系导游“瞎说”,已给予处理

    8月28日,曹女士将上述遭遇投诉到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之后投诉经昆明市旅游局转到昆明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9月9日,该旅行社的质检部何经理致电曹女士核实情况。9月14日,通过微信传来一份《关于对导游李杰的处理意见》照片,文中称就导游在事件中的态度生硬、语言不当,相关服务不符合导游管理规定,作出通报批评一次、停团一个月及到质检部学习两周的处理决定,但仍保留其公司专职导游的资格。9月22、24日,大河报记者联系到昆明景程国际旅行社质检部何经理核实此事。

    就曹女士投诉“导游曾说云南政府给每个人补贴3500元以及不够消费,机场安检过不了”的相关事实,何经理承认,经核实确有此事,系导游“瞎说”的。

    何经理表示,接到曹女士的投诉后,旅行社十分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给予导游相关处理。曹女士对此并不满意,称事件中导游的行为,其性质并非简单的“态度生硬、言语不当”,而是明显的“欺诈消费”和强制消费,该公司的处理避重就轻。

    律师 导游行为系欺骗消费,违反《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正式颁布,其中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按照曹女士说的如属实,对方行为便属于欺骗消费。”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桂仕告诉大河报记者,目前《旅游法》颁布两年多,但国内旅游仍存在“低价团高消费”的情况,其中的隐性消费让不少游客叫苦不堪迭。

    大河报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类似旅行社或导游打着政府补贴幌子的新闻屡被报道,但补贴的数额不尽相同,有称补贴3000元的,也有368元的。而地点也并不仅是云南,涉及四川、港澳等多地。旅游部门提醒说,遇到类似情况,游客要注意甄别核实,理性消费,确保自身权益。(记者房琳 通讯员闾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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