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提案回顾】文明养狗公约引导市民文明卫生养犬

    中华泰山网记者 刘小东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市民养狗当作宠物,随之而来的是不文明养狗现象。在2014年政协第十二届泰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泰安市政协委员郑中其、李晓娟分别提出了“加强城区养犬管理,保障城区文明环境”,和“尽快制定泰安市《文明养狗公约》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的提案,希望加强对养犬的管理,有效治理狗患。提案提出后,泰安市公安局做出了回复,制定了《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及《文明养犬倡议书》,对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

    不文明养狗行为随处可见 “狗患”恼人

    小区里经常会看到散养的狗,有时候不止一只;公园里经常会出现不给狗系狗链的情况,让狗“自由活动”,吓到一些老人孩子;一些养狗者遛狗时,从不清理狗粪,一不小心就会踩中“地雷”。

    “周末去公园的时候经常看到有人在遛狗,好多是萨摩、金毛类的大型犬,都没有拴狗链,有时候一只大狗就这么从身边突然跑过,会被吓一跳”,市民杨女士说。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比较喜欢狗,养了一只泰迪,名字叫“宝宝”,也会经常带着“宝宝”去公园,但都是用绳拴着,“不拴的话,会到处跑,吓到别人。”作为一个养狗者,杨女士认为,应该注意狗狗的卫生,带狗出去时一定要拴好狗链,以防狗被刺激伤人或是吓到人。

    对于随处可见的“狗患”,市民刘女士也非常无奈。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居住的小区里有很多散养的狗,一天到晚都能看到,晚上下班回去晚了,会经常看到一团黑影从眼前窜过,感觉有点吓人。刘女士说:“有一次我还差点被一只狗咬了,当时我跟平常一样从这只狗面前走过,没想到它一直追着我,我又比较怕狗,就跑了两步,还好狗主人及时出现把它带走了。都不知道这狗打疫苗了没,还好冬天我穿的厚,没咬到我的皮肤。”

    有人遛狗不拴狗链,有人随意丢弃宠物,有人养狗不给狗打疫苗。针对不文明养狗现象,泰安市政协委员郑中其、李晓娟分别提出了“加强城区养犬管理,保障城区文明环境”,和“尽快制定泰安市《文明养狗公约》提升旅游城市形象”的提案。

    制定文明养犬公约 倡导文明卫生养犬

    针对不文明养狗造成的“狗患”,2013年,泰安市公安局组织治安、法制部门人员前往济南威海市养犬管理办公室考察学习,并在泰安市没有执法依据的前提下,联合市综治办、文明办、爱卫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畜牧局等六家单位,制定了《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及《文明养犬倡议书》,对养犬行为进一步规范。

    自2013年11月起,泰安市公安局开始通过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报纸等途径发布《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及《文明养犬倡议书》,同时印发成文,在城区各公园、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进行了张贴。通过此形式,引导全市人民文明卫生养犬、科学养犬。2014年,泰安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大引导全市人民文明卫生、科学养犬宣传力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进行了打击。

    根据《泰安市文明养犬公约》,泰安市城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一户不养多犬。对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养犬人应及时送交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检疫,对确认患有狂犬病的犬只,报告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捕杀措施。公约还规定,养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携犬只到畜牧兽医部门或具备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对犬只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免疫证明。携犬出户时,居民应按照“一绳一套一袋”的要求对犬只进行约束和清洁卫生,并且应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公约中特别强调的是,今后所有犬类均不准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和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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