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泰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将提高至40元

    中华泰山网12月19日讯(记者 白凯)中华泰山网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官方网站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山东医改“十二五”规划要求,从明年(2015年)起,山东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40元。山东省财政对包括泰安在内的5市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18元,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

    据悉,201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40元以上。山东省财政厅连续三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3年提高到30元,2014年提高到35元,明年将提高到40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此次,山东省财政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5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12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18元,对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为28元,差额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为确保提标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支持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早启动、早见效,山东省财政采取“提前通知、全额预拨、据实结算”的方式,已提前下达2015年补助资金15.99亿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保障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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