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餐馆图省事把河道当“垃圾桶” 乐园小区旁河道堆满餐厨垃圾,部门称私自处理将受罚

    昨日10时40分许,从乐园小区旁一餐馆里走出来的中年女子将泔水倒入河道。 本网记者 颜晓东 摄

    昨日10时40分许,从乐园小区旁一餐馆里走出来的中年女子将泔水倒入河道。 本网记者 颜晓东 摄

    中华泰山网记者 颜晓东

    家住乐园小区26号楼的居民向记者反映,紧邻居民楼有一条河流,路边的餐馆时常将泔水等餐厨垃圾倾倒入河内,使得半边河道垃圾遍地,天热的时候臭气熏天,楼上居民几乎常年不敢开窗。

    市民反映 小区旁河道堆满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

    25日9时,记者按照市民在热线中反映的内容来到乐园小区26号楼附近,记者注意到,该栋居民楼紧邻横穿该小区的一条河流,河道上游相对整洁,尽管长满了青苔,但是河道内几乎看不见垃圾,而在居民楼旁的河道内,靠近河道南岸的位置堆积了大量垃圾,其中大多为剩菜剩饭等餐厨垃圾。

    居民陈女士告诉记者,这些餐厨垃圾均是河对面的几家餐馆倾倒入河道中的,按照陈女士的指引,记者注意到,河对岸小区主干道旁分布着几家餐馆,几位市民正在路边的小摊上吃饭,餐馆距离河道直线距离不足10米,而餐馆向西不足50米的位置放置着一排垃圾桶。为了验证河道内的餐厨垃圾是否真如陈女士所言是餐馆倾倒的,记者决定在暗处蹲守。

    从9时40分左右,记者便隐藏在河对岸的角落中观察,期间由于不时有市民来到小摊处就餐,餐馆的工作人员一直较为忙碌,不时将市民们吃剩下的餐厨垃圾回收端入房内,直到10时许,随着就餐的市民越来越少,餐馆工作人员也渐渐闲了下来。

    10时40分,一名中年妇女从餐馆内提着一个水桶快速走出,来到河对岸的一棵树下,动作娴熟地将桶内的餐厨垃圾倒入河道中,随即转身离开。记者观察,中年妇女倾倒垃圾的位置早已堆满了餐厨垃圾,甚至看不见河水流动。

    26号楼的居民告诉记者,由于路对面的餐馆时常向河道内倾倒餐厨垃圾,加之今年雨水偏少,经常倾倒垃圾的地方渐渐凝固,“夏天的时候蚊蝇纷飞,臭气熏天,整栋楼的居民几乎不敢开窗,生活很不方便。”一居民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就此事反映过多次,但是一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

    记者调查 餐厨垃圾多被回收送入养殖场

    泰城大大小小的饭店餐馆不计其数,除了个别餐馆随意倾倒外,每天产生的餐厨垃圾去了哪里?带着疑问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采访。

    “每天都有人来收,具体去向我们不清楚,有时候清晨来,有时候深夜来。”乐园小区旁一饭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位工作人员称,每天饭店内产生的泔水约两大桶,每桶百余斤,都是专人前来收购。但是对于收购的价格,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25日14时左右,泮河东路上,记者恰逢一骑三轮车男子在一饭店门前将刚刚回收来的泔水运上车,他告诉记者,他在城郊有一处养猪场,泔水收集回去后去除塑料袋等杂物作为猪饲料喂猪,而对于泔水的收集价格,男子称,“不固定,有的饭店是包年,有的按桶算。”

    “现在猪肉价格低,老早卖出去挣钱少,现在很多养殖户都尽量压缩养殖成本,喂泔水成本低,而且省事省力,很多养殖场都把泔水当成饲料喂猪。”男子介绍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饭店产生的泔水除了被回收外,一些小点儿的饭店也会选择将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垃圾与普通生活垃圾混装扔掉,而也有一些饭店会将产生的餐厨垃圾倒入下水道冲走。

    部门管理 擅自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最高面临3万元罚款

    记者从市环卫处了解到,作为国家第二批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试点城市,目前我市的第一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试运行阶段,项目建设规模为200吨/日,其中一期规模102吨/日,总投资7808.6万元,选址在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内西北角场地,位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园区内,占地20亩,总建筑面积2315.12平方米。同时,配套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监管等相关设施设备。

    该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工艺,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沼气可以就近直接进入垃圾焚烧厂进行焚烧发电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后的残渣、废液可利用现有填埋、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取得最大效益。正式运行后可满足全市的餐厨垃圾处理。

    同时,对于私自回收、处理餐厨垃圾,工作人员介绍称,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泰安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交由未与环卫部门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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