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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嫌犯潜逃境外被抓 感叹:20年了 怎么还来抓我

    昨日,广东省公安厅通报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情况。截至9月1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已抓获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9名,协助外省警方抓获境外逃犯3名,抓获总人数名列全国各省前茅。不过,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透露,此次抓获的9名在逃犯罪嫌疑人中没有发现有关公职人员。

    近年来,一些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迟迟不能归案,一些大要案件无法侦破,群众的损失无法挽回,严重制约打击经济犯罪的整体效果,影响司法公正。

    “一些境外逃犯还牵涉腐败犯罪,能否到案直接关系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黄守应介绍,今年7月以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2014”专项行动。加大境外追逃力度,加强与境外执法机构协助配合,想方设法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

    他逃了20年,他追了20年

    “20年了,你怎么还来抓我”,9月4日,在深圳罗湖口岸,正准备出关的嫌疑人张某平见到廖警官后,立刻就“懂了”。此前他还大吵大闹,因为他护照上已经不是20年前的张某平,而是换成了一个叫张·卡尔贝斯的厄瓜多尔籍人。

    茂名市公安局的廖警官一直追他追了20年,20年来,参与此案的同事都不知换了多少,他是唯一一个从头到尾都参与的见证人。

    20年后,再次与疑犯张某平相遇,廖警官一眼就认出了他,疑犯张某平也认出了廖警官。“都20年了,你怎么还来抓我。”张某平感慨地说,他以为这么多年了,不会有人再追了。此时,廖警官也从一名小伙子变成了中年人。

    1994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平(北京人)以发包建设别墅工程为名,骗取了茂名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近300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案发后,张关闭公司,携款逃往国外。

    20年来,张已取得了厄瓜多尔国籍,一直在国外做生意,但他的生意仍然离不开中国,中间几次以外籍身份回国来,使用过3个护照。为了方便,在国内期间还冒名使用了别人的身份证。

    20年来,警方一直未放松对其进行的抓捕,其间也有好几次线索指向。2004年时,在大连机场,发现一个名字相同、相貌相似的人,最后确认不是他;2010年在杭州,也曾发现相似人员;2011年,在湛江抓到了被他冒名使用身份证的人。

    办案民警深入研究案情,针对张某平出逃年限久远、可用线索有限,且可能持有外籍人员身份的情况,追逃工作组通过细致分析,发现1名中美洲某国籍的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信息相符。

    办案民警立即对此人身份信息进行研判分析,今年8月,发现该名犯罪嫌疑人于近期入境。确认嫌犯身份后,茂名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为该逃犯“量身订制”抓捕方案,展开抓捕。

    追缴赃款挤压其生存空间

    8月中旬,广州市公安局成功将一名在国内犯罪后潜逃境外、变更身份后又潜回境内的外籍经济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该犯为“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缉获的首名非中国裔外籍外逃疑犯。9月初,茂名市公安局成功将一名潜逃近20年、已加入境外某国国籍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该逃犯为专项行动中,广东省抓获潜逃时间最长的境外逃犯。9月12日,在境外执法机构的大力协助下,两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被省公安厅与深圳市公安局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从马来西亚押解回国,接受法律的制裁。此外,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接受公安机关或亲友的规劝,主动返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黄守应表示,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向社会公开悬赏缉捕一批重点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对提供准确线索并协助抓获该逃犯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经济奖励。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的情况,公安机关也将向犯罪嫌疑人藏匿国提出国际司法协助证据,提出追赃请求,通过追缴赃款挤压其生存空间。

    首名非中国裔外籍在逃嫌犯落网

    2007年下半年,中东某国籍犯罪嫌疑人SABRA(音译:塞巴拉)以“某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以先支付少量订金(2万元)骗取货主信任、收到全部货物后即潜逃的方法,诈骗广州某货主货款25万元。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迅速逃往国外。

    警方经过对塞巴拉的信息进行深入分析,从塞巴拉案发前一直在广州经商、熟悉广州的经商环境的情况判断,他不会轻易放弃广州这个经商环境,很有可能变更身份后再潜回广州。

    今年6月,办案民警发现了一名与塞巴拉极为相似的中东某国籍人员,但此人的姓名与犯罪嫌疑人不一致,护照号码也不相同,与此前掌握情况有较大差异。经过反复比对,终于确认两者为同一个人。

    8月14日凌晨,警方在广州市荔湾区抓获潜逃达6年之久、更换护照后再次潜入国内的塞巴拉。目前,犯罪嫌疑人塞巴拉已被刑拘。据了解,该嫌犯为“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抓获的首名非中国裔外籍犯罪嫌疑人。

    广东省在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主要涉及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职务侵占等经济犯罪,其分布相对集中于珠三角的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经济发达地区。这些经济犯罪的外逃人员主要是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与官员外逃是不同的概念。

    即使他们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

    ——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黄守应

    追逃四式

    第一种是派人出境,抓捕遣返。发现嫌疑人的行踪后,派出精干力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以及司法协作,到嫌疑人藏匿的国家开展相关的抓捕遣返工作。

    第二种是引渡。

    第三种是劝返。通过政策的感召、法律的压力,家属朋友的规劝,劝说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第四种是边境的执法协作。通过毗邻边境线的国家,签订边境警方合作协议,比如同越南、缅甸等一些相邻的国家签订警方合作协议,对在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提出抓捕请求,执行抓捕遣返。

    叶落归根老翁自首

    2007年1月24日,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1995年,犯罪嫌疑人郑某(男,69岁,汕头人)与他人以生产经营的名义向社会群众吸收存款共150万多元。至2005年,上述公众存款尚有140多万元未能归还。2006年9月犯罪嫌疑人郑某潜逃泰国。

    警方抓住郑某已年近七旬,有叶落归根的愿望,通过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敦促家属劝导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

    经多次工作,郑某家属表示愿意配合公安机关,并主动表示愿意还清欠款,动员郑某回国投案自首。2014年7月下旬,犯罪嫌疑人郑某的家属将该案未归还的涉案资金全部还清,并取得了借款人的谅解。

    2014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郑某乘机从泰国曼谷飞抵揭阳潮汕机场,潜逃泰国8年的郑某回国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昔日富翁赌场打工

    2012年12月18日,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根据群众举报,侦破了深圳古汉祥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公司打着办便利店、办养老山庄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群众投资成为股东,定期返利。截至目前,共查证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涉及3000多人。

    案发后,警方立即准备对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嫌疑人赵某某、左某某实施抓捕,两人闻风潜逃到马来西亚。

    由于2人急着外逃,只带了一部分现金,约300万元人民币,逃到马来西亚后,通过一些不法手段取得了10年的免签证权,后又尝试再逃亡其他国家未果。不久又因为赌博生活陷入窘境,只得在赌场帮老板发发筹码打工度日。文、图/记者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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