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啤酒瓶炸伤女孩脸厂商赔偿两万多

    啤酒瓶炸伤女孩脸厂商赔偿两万多

     

    中华泰山网讯 (记者 巢晶) 近日,岱岳区马庄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啤酒瓶爆炸纠纷案,帮消费者索赔两万余元。

     

    今年6月的一天,马庄镇村民曾女士在居住附近的食杂店买了几瓶啤酒回家,便进到厨房忙碌起来。突然,客厅一声巨响,紧接着传来孩子的哭声。曾女士跑过去一看,竟是一啤酒瓶爆炸,飞溅的玻璃片崩到在一旁玩耍的女儿脸上。曾女士赶紧将女儿送到医院。由于伤口较大、较深,医生为小女孩缝合了五针。看着娇小的女儿平白无故遭此重创,曾女士难抑心火,立即通过食杂店找到了该啤酒的生产厂商,要求其给予赔偿。

     

          在人证物证面前,厂商却并没有回应曾女士的要求,反而让她提供在食杂店购物的证据。“谁家买瓶啤酒还开收据呢?你这不是成心刁难人,不肯承担赔偿责任吗?”

     

         “空口无凭,不能你说怎样就怎样,说不准你是从别处购买的假冒商品呢!”厂商不配合、不认账的态度再一次激怒了曾女士,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购买凭据上。无奈的曾女士求助到镇司法所。

     

         接受了曾女士的请求,双方人员来到食杂店,面对老板不置可否的含糊态度,双方人员又走访了旁边几家营业店铺,通过调取邻居的监控录像,证实曾女士确系从食杂店购买的该品牌啤酒。

     

         在事实面前厂商不再争辩,表态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然而在谈及具体赔偿数额时,双方又产生了较大分歧:厂商只同意承担小女孩住院期间的费用,而曾女士坚持其赔付自己护理、误工及女儿后续整形的费用。

     

         见此情形,司法调解人员分别与厂家和曾女士进行了单独谈话,拿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厂家说:“该法第41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另一方面,又劝解曾女士,希望她适当做出让步,以利于事件能够快速地解决。

     

        20131023日,在司法调解人员的牵线下,双方又重新坐在一起,签订了《啤酒瓶伤人赔偿调解协议》:厂方一次性赔偿曾女士住院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1700元,三日内确保赔偿金支付到位,纠纷两清,此后双方不再有任何牵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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